Page 5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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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          三       二              一


              凡     傳刻之訛誤,則依前後文意加以改訂,並作校勘記說明之。  ‧ 書中有文字訛誤,而無他版藏經或其他典籍可供對校、參考者,若經確定純屬  明。  腦排版字體,在不害字義之原則下,直接將其改為現代通行字,而不加校勘說  ‧ 本書所據以為底本之南京金陵刻經處本,其文中有若干異體字,為配合現代電  ,再對勘《卍續藏》,並參考其他典籍嚴加校勘。  ‧ 本會重新編整之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,係以南京金陵刻經處本為底本  加以點校之相關典籍,則以「提要」方式,提供簡要資料線索,供研究者參考。  因明部」,加以標點斷句,校勘注解,並重新編排。其他未收錄於《唯識藏》  論等,分為「經部」、「論部」、「經疏部」、「論疏部」、「著述部」、「  ‧ 《唯識藏》係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
              例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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