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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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         一一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八       七   六


                  》。  處本,「卍續本」指日版《卍續藏經》,「大正本」指日版《大正新修大藏經  ‧ 校勘記中所提及之「麗本」係指《高麗大藏經》,「金陵本」指南京金陵刻經  有:「,、;。.:!?  ○ ‧ 本書之整編採取新式標點與分段,將全書之文義標示清晰。文中所用之符號計  字,並作「疑當作某字」之校勘記。  ‧ 書中文字疑有訛誤,而無他版藏經或其他典籍可供對校、參考者,則採保留原  傳刻之訛誤,則依前後文意加以改訂,並作校勘記說明之。  ‧ 書中有文字訛誤,而無他版藏經或其他典籍可供對校、參考者,若經確定純屬  體,在不害字義之原則下,直接將其改為現代通行字,而不加校勘說明。  ‧ 本書所據以為底本之各版藏經,其文中有若干異體字,為配合現代電腦排版字  ‧
             ‧ 本書之校勘以卷為單位。文中校勘號碼列於所校勘之詞或字下。同一校勘字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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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等十二種。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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