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 - 本緣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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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     一一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八       七       六

              若於同一卷出現多次者,僅在初次出現時作校勘記,並於校勘之號碼上冠一「  ‧ 本書之校勘以卷為單位。文中校勘號碼列於所校勘之詞或字下。同一校勘字,  藏經》,「清藏本」指清版《乾隆大藏經》。  ‧ 校勘記中所提及之「麗本」係指《高麗大藏經》,「磧砂本」指宋版《磧砂大  有:「,、;。:!?  ○ ‧ 本書之整編採取新式標點與分段,將全書之文義標示清晰。文中所用之符號計  傳刻之訛誤,則依前後文意加以改訂,並作校勘記說明之。  ‧ 書中有文字訛誤,而無他版藏經或其他典籍可供對校、參考者,若經確定純屬  體,在不害字義之原則下,直接將其改為現代通行字,而不加校勘說明。  ‧ 本書所據以為底本之各版藏經,其字體原係古刻版字,為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」『』《》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等十種。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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