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4 - 唯識藏_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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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夫取以為無,為世間義,說於名字,非取相。如彼瓶等法可捨,智者不取如是虛妄 ,菩薩如實見,如是捨非法。 。楞伽王!何等為非法?所謂無有身相,唯自心滅妄想分別,而諸凡夫見實法非實法 以為實。楞伽王!無瓶實法,而毛道凡夫虛妄分別,法本無相,如實知觀,名捨諸法 物以為根本,生種種法。如是等法,應捨應離,莫取於相,而生分別,見自心法,計 !有法、非法種種差別相。 ,覺如實道者內證行中亦有見於種種異相,何況法、非法無分別種種差別相。楞伽王 界而取於相,見下、中、上勝相,染淨、善不善相。楞伽王!非但種種法中見差別相 、界、入等一切諸法,三界所生皆有差別,現樂形相,言語去來,勝智異相、一相境 續生牙、莖、枝、葉、華、果、樹、林種種異相。如是內外所
「復次,楞伽王!何者復為非法?所謂兔馬驢駝角、石女兒等無身無相,而毛道 「楞伽王!何者為法?所謂一切外道、聲聞、緣覺、毛道凡夫分別之見,從因實 「楞伽王!非但火炎依一相續身中見有種種諸相差別。楞伽王!如一種子,一相
入楞伽經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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