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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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是心;第七是意,思量性故;餘六是識,六是能了諸境相故。  法是識,彼是善不善。意二邊者,應言有我、我所執,頌翻錯也,不計斷常故。即第  我說唯心。」然彼錯翻。次下顯證第八是無記等。謂心常無記法,意二邊取相,取現  此勝,各別得名。  是麤動,有間斷法,了別轉故。易了名「麤」,轉易名「動」,不續名「間」。各有  無漏緣第八及真如,果上許緣一切法,故論言「等」也。餘六識名識,於六別境,體  等具有此通別名,所以稍廣。第七名意,恒審思量為我等故,因中有漏,唯緣我境,  諸法種」;現行為依,種子識為因,能生一切法故,是「起諸法」。然六十三中,心

              論:「又大乘經」至「故此別有」。   述曰:即是彼經第九卷頌。舊云︰「本識但是心,意能念境界,能取諸境界,故  論:「如《入楞伽》」至「是說名為識」。  何以知心等是第八等耶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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