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詔之曰:『勿廣宣之,令外人知。舅甥盜者,謂王多事,不能覺察,至于後日,遂 不懈,知諸藏物好醜多少,寧可共取,用解貧乏乎。』 縷、錦綾、羅縠珍好異衣,見帑藏中琦寶好物,貪意為動,即共議言:『吾織作勤苦 「夜人定後,鑿作地窟,盜取官物,不可貲數。明監藏者覺物減少,以啟白王, 佛告諸比丘:「乃昔過去無數劫時,姊弟二人。姊有一子,與舅俱給官御府織金 一時,佛遊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,與大比丘眾俱。 聞如是: 生經卷第二 佛說舅甥經第十二 生經卷第二 2 3 3 3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