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2 - 本緣藏_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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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之所言,有殊於人,信誓邈邈,情現盡中。』便前解弶,放之令去。 冥,背恩薄義,殘害眾生,煞獵為業,欺偽苟得,貪求無恥,不知非常,識別三尊。 去豈復還?固不放汝,不須多方。』 信,虛華萬端,狡猾非一,愛身重死,少能效命。人之無良,猶難為期,而況禽獸,
「爾時,獵者重聞鹿言,心益悚然,乃卻歎曰:『惟我處世,得生為人,愚惑癡 『雖身為賤畜,不識人義方,奈何受慈恩,一去不復還? 「鹿復垂淚,以偈報言: 「獵者於是聞鹿所語,甚奇甚異。意猶有貪,復答鹿曰:『夫巧偽無實,姦詐難
反逆害父母,兄弟及妻子,設我不還來,罪大過於是。』 世若有惡人,鬥亂比丘僧,破塔壞佛寺,及煞阿羅漢, 寧就分裂痛,無為虛偽存,哀傷二子窮,乞假須臾間。 不惜腥臊身,但憐二子耳。』 今來入君弶,分當就刀机, 賤生貪軀命,不能故送死。 佛說鹿母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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