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3 - 本緣藏_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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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。龍王見已,亦整四兵,被以甲胄,金、銀、琉璃、頗胝迦等四寶莊嚴,執持器仗  ,從自宮出,求與三十三天眾而共鬥戰。  甲胄,金、銀、琉璃、頗胝迦等間錯莊嚴,執持四種鋒銳器仗,謂弓、劍、槍  還入彼池沼中,各各隨意共嬉戲已,亦取藕牙滌淨而食。」  ,取以藕牙,浣滌絜淨,奉象王前,而供飼之。象王食已,飽滿豐足,諸象眷屬次第  密以守護。  而行。若復象王入彼池中娛樂之時,所有八千諸象眷屬亦於其中圍遶而住,為其象王  或以神通之力現天人相,還乘一象,或御其肩,或御其頭,自然空中鼓樂歌音,游戲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時水居龍王見是阿脩羅嚴四兵眾,被以甲胄,執持利器,出阿脩羅宮,求天鬥  「復次,其後彼阿脩羅嚴整四兵,所謂象兵、馬兵、車兵、步兵,而被四種堅固  佛言:「大王!彼三十三天所有善住象王威力如是。  「復次,善住象王於其池內恣娛樂已,憩於池岸,時八千象中最上首者先入池內
              佛說頂生王因緣經卷第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槍」,底本作「鏘」,今依據清藏本改作「槍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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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、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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