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象喻品〉者,教人正身,為善得善,福報快焉。
法句經卷下 本意為純行,及常行所安,悉捨降伏結,如鉤制象調。 沒在惡行者,恒以貪自繫,其象不知厭,故數入胞胎。 如象名財守,猛害難禁制,繫絆不與食,而猶暴逸象。 彼不能適,人所不至,唯自調者,能到調方。 雖為常調,如彼新馳,亦最善象,不如自調。 譬象調正,可中王乘,調為尊人,乃受誠信。 我如象鬥,不恐中箭,常以誠信,度無戒人。 可近則近,可遠則遠,恒守正見,死墮善道。
① 「賂」,底本作「敗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賂」。
象喻品第三十一
十有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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