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於世,如彼偷金事情都現亦復如是。 俱失。 ,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燒之金,用兜羅綿裹,時金熱故,燒綿都盡。情事既露,二事 之人亦復如是。 *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,著己法中,妄稱己有,非是佛法,由是之故,燒滅外典,不 昔有二估客共行商賈,一賣真金,其第二者賣兜羅綿。有他買真金者,燒而試之 百喻經卷第二 ① 「倩」,底本作「借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倩」。 斫樹取果喻 估客偷金喻 4 1 1 7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