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 - 唯識藏_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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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  一一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    八       七       六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」記號,其餘各字不再累篇贅注,僅於該字右上角標上「*」,表示同前。  若於同一卷出現多次者,僅在初次出現時作校勘記,並於校勘之號碼上冠一「  ‧ 本書之校勘以卷為單位。文中校勘號碼列於所校勘之詞或字下。同一校勘字,  大藏經》。  藏經》,「大正本」指日版《大正新修大藏經》,「佛教本」指台灣版《佛教  ‧ 校勘記中所提及之「麗本」係指《高麗大藏經》,「嘉興本」指明版《嘉興大  有:「,、;。.:!?  ‧ 本書之整編採取新式標點與分段,將全書之文義標示清晰。文中所用之符號計  字,並作「疑當作某字」之校勘記。  ‧ 書中文字疑有訛誤,而無他版藏經或其他典籍可供對校、參考者,則採保留原  傳刻之訛誤,則依前後文意加以改訂,並作校勘
             ‧ 本書採用雙頁注,凡有校勘、注解,在同一面就可以找到。
                 ‧ 書中特殊之佛學術語、艱澀詞句等,均根據各類辭書加以注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○ ‧ 本書之注解以卷為單位。文中注解號碼列於所注解之詞或字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」『』《》〈〉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等十二種。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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