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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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三,攝一切法盡,為菩薩所觀,故立為初;為深入觀察三法體義寬狹、性相順違, ,屬初之境。其中開列四品,即三法品、攝品、相應品、成就品。三法,即蘊、界、 闡述要旨。計有二分八品,具體內容如下: 法相,如五蘊、十八界、六度、四攝、四無量、四諦及三十七菩提分等,析出別釋, 顯慶年間(六五六|六六一年)譯。係將《瑜伽師地論》本地分及攝抉擇分中之重要 奘大師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,三月二十八日功畢,沙門大乘光、大乘雲等筆受。一說 之歷史、地理、宗教、風土人情等,為考察當時印度、西域之重要史料。 師之所譯,影響中國佛教之鉅。又師著有《大唐西域記》,記載印度及西域等百餘國 識宗之根本論典,《婆沙》係說一切有部所依,《俱舍》乃部派佛教之集大成,故知
初之本事分,集自《瑜伽》本地分,係略廣分別諸法體事,於菩薩境、行、果中 《大乘阿毗達磨集論》,凡七卷。唐高宗永徽三年(六五二年)正月十六日,玄
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題解
四、內
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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