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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磨雜集論》。  釋本論,後經唯識十大論師之一的安慧菩薩,將之與本論合糅成書,即《大乘阿毗達  一門,研幾深入,其必於《集論》歟。」無著菩薩之門人師子覺(或稱覺師子),曾  ,多援引本論之說,古來即備受重視,故民初之唯識學大家歐陽竟無先生說:「法相  ,行必有果,故次為得品;雖已證得,為能顯正摧邪,利他無畏,故後明論議品。  依境起修,須觀諦理,故初立諦品;諦理為所詮,能詮即法,故次立法品;依境起行  行、果中,屬所修之行及所得之果。於中開有四品,即諦品、法品、得品、論議品。  及諸法得失,依序建立後三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本論今收錄於遼刻《房山石經》第十九冊、《高麗大藏經》第十六冊、宋版《磧  本論與《顯揚聖教論》同為《瑜伽》之綱目書。諸如《成唯識論》等解釋法相時  第二之決擇分,集自《瑜伽》攝抉擇分,乃略廣決擇本事分中深隱要義,於境、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題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現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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