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9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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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受顯了相。  此果相。                道理觀。此觀不清淨故,不應修習。不清淨言教相者,謂諸言教,自性不清淨,應知。  同類所得相,由此相,於所成立義不決定故,亦名不成就相。由不成就故,名不清淨  此相,於所成立義不決定故,說名不成就相。若并譬喻,有餘分異類所得相及有一切  異相,是名一切異類所得相。若并譬喻,有餘分同類所得相及有一切異類所得相,由  因,若果等同異之相,或隨一分更互同異之相,是名餘分同異類所得相。或決定更互  。若一切法,意識所識性,是名一切同類所得相。若相貌,若自體,若業,若法,若  得相;四、一切異類所得相;五、引異類譬喻相;六、不成就相;七、不清淨言教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領受顯了相者,謂由解脫智故,即領受此所得果相及廣為他顯說其相,是名此  得此果相者,謂若世間、出世間煩惱斷果,及所引發世間、出世間功德,是名得  此自體相者,所謂能取若行若緣菩提分法、四念住等,是名此自體相。  略廣者,謂先說一句法,後後以無量句展轉分別,顯了究竟。  法爾道理者,謂若如來出世,若不出世,法性法界,安住無變,是名法爾道理。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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