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9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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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果有六,是四種果分別廣說故。 所集故,名果報果;上上引出故,有四種餘果。若略說,上上果有四種;若廣說,隨 引出果;五、略果;六、廣果。此中,攝持果者,五種果;餘果是五種果別異。宿世 十地故;無上位住。果合集眾義:一、攝持果;二、最勝果;三、宿習果;四、上上 自性中;作事修住者,從發心乃至修行位;名最淨住,最淨位住;有莊嚴位住,遍滿 修者,境界無勝,思量無集,至得無勝故。修住合集眾義:應成修住,住者,此人住 修習,智到境一家故;上品修;勝品得修;初發修;中行修;最後修;有上修;無上 ,為分別圓滿果故,為略說,如是多,若廣說,則無量。 神通等諸功德。有上果者,菩薩地,為勝餘乘故。無上果者,諸如來地。如是四種果 相離果
《中邊分別論》中,此處有四。三品:一、對治品;二、修住品;三、得果品。 此中,修習對治,合集眾義:覺悟修習;令薄修習;熟治修習;上事修習;密合
中邊分別論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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