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1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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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,尋即可知。如是五相安立正定,名所執相。 立正修,未生令生;四、生已堅住;五、不忘倍修增長廣大。此上三門皆有自性、差 八正定,名為能治;八邪之中第八邪定,名為所治。自性、差別,準上應思。三、安 、中間及四靜慮,名定差別。二、安立正定能治、所治、自性、差別,謂八道支中第 執性所依依他;後「假名安立」等者,依依他起,安立所執。 定,分別正定,餘準可知,故今分別第八正定。文有二節:「若於分別」等者,辨所 及一分勝義無性。前中有二:初立所執相,後施設無性。此即初也。八道支中第八正 遍計所執相。 治,若正修,未生令生,生已堅住,不忘倍修增長廣大,或自性相,或差別相,是名
就所執中,安立五事:一、安立正定自性、差別,謂總出定體,名定自性;未至 自下第二、別釋領解。於中有二:初約所執,領相無性;後依依他,領生 若於分別所行、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,假名安立以為正定,及為正定能治、所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七
① 「生」,底本作「解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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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無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