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,準上應知。 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,是名圓成實相。 此即初也。
如於苦諦,如是於餘諦皆應廣說。 此即第二、類釋餘諦等。於中有二:初類餘諦,後類道品。 此即第二、施設無性,如文可知。 世尊依此施設一分勝義無自性性。 自下第二、正明領解。於中有二:初辨圓成實相,後施設一分勝義無性。此即初 若即於此分別所行、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,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,即此自性 自下第二、依圓成實施設一分勝義無性。於中有二:初總標領解,後別釋領解。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,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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