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叫做無合。 樣才叫做有合,現在不說凡和皆字,只由兩個見字,是不能把因和宗連合起來的,所 以叫做俱不成。 五、倒合。 【講】 喻:見當教員,見有讀書,如某某。 因:當教員故。 宗:某某有讀書。 例: 四、無合。 【講】 喻:同喻如香爐。 因:羊毛做成故。 宗:這筆可以寫字。 相宗十講 合是要把因和宗兩樣連合起來,應說凡當教員者,皆能讀書,如某某。這 香爐固然不是羊毛做的,但也不能寫字,這喻對於宗和因都沒有關係,所 4 4 4 4 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