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9 - 本緣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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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行清純,非父母力。此理明驗,王善惟之。世人得罪,其行有三:口言傷人,身行  。罪福明正,王甚思之!」  前世持戒完具,乃得作人。為惡行者,死墮地獄、畜生、餓鬼,自從行致,不由他生  。眾生生死,皆由恩愛。父母自言:『是我所生,是我之子。』子非父母所致,皆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佛言:「此兒宿命罪行使然,非父母過。兒在胎中,若其聖明,母不豫知,皆由  王答佛言:「實不豫知。」  佛告王曰:「兒在胎中,若有盲聾,母豫知不耶?」  佛告瓶沙:「但地有常,人無常也。人自愛身者,不當殺害於命,不當誹謗有道  瓶沙答曰:「唯識我父,不識先人。」  佛問瓶沙:「皆識諸王不?」  臣即對曰:「二十餘王。」  佛問諸臣:「凡更幾王?」
              中本起經卷上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老」,底本作「者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老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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