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4 - 本緣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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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受也。   ,其報無量,是故說曰作之言不作也。  八大地獄,入十六鬲子,是故說曰妄語地獄近。  之報,其罪如是,現驗如茲,豈云後世?」  彼女曰:「此是汝兒耶?」時地自開,全身入阿鼻地獄中。  來?」即化為白鼠齧木盂,系斷聲震,大眾無不見者。  豈當有心與此穢陋之女與共從事?」

                 二罪後俱受者,其二重罪,殃禍之本,亡身喪命,智者所不為,是故說曰二罪後  作之言不作者,其罪有二:一者、實作而犯之;二者、妄語作而言非。此罪最重  妄語地獄近者,本無而言有,實非而言是,曾不經歷,自言數涉,如此之類,墮  時女宗族追慕啼泣,不能捨離,不信佛者即起懺悔,其中信者共相告曰:「誹謗  其中信佛之人聞此音聲,歡喜踊躍,僉然同悅。尋有一人從座起,手執木盂,語  其中不篤信者悉皆愕然,「此為何聲,乃震四遠?」  時釋提桓因在如來後執扇而扇,內自思惟:「此弊梵志女云何乃興此意,誹謗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曜經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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