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集要頌經卷第一 至誠為諸惡,自作教他作,不免於苦報,欲避有何益? 若人畏苦報,亦不樂行苦,勿造諸惡行,念尋生變悔。 犯戒放逸人,國中如肉團,無慚不畏罪,後受地獄殃。 寧吞熱鐵丸,渴飲洋銅汁,不以無戒身,食人信施物。 應遠離一法,所謂妄語人,無惡不經歷,不免後世苦。 為能斷苦際,是謂言中上。 諦說義如法,是為立道本。如說佛言者,是吉得滅度, 不使至惡意,出言眾悉可。至誠甘露說,說法無有上, 亦不剋有情,是為能善言。言使投意可,亦令得歡喜,
① 「獄」,底本作「嶽」,今依據麗本《出曜經》卷十〈誹謗品〉改作「獄」。
業品第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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