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2 - 本緣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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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,即是其子。』其非母者,於兒無慈,盡力頓牽,不恐傷損;所生母者,於兒慈深  王明黠,以智權計,語二母人:『今唯一兒,二母名之。聽汝二人各挽一手,誰能得  』於是各了,自得和解。  俱有過罪。汝兒已死,以檀膩羈與汝作婿,令還有兒,乃放使去。』  ,飲酒已訖,兒已命終,非臣所樂。唯願大王當見恕察!』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「時檀膩羈身事都了,欣踊無量,故在王前,見二母人共諍一兒,詣王相言。時  「其人白王:『父已死了,我終不用此婆羅門以為父也。』聽各共解,王便聽之。  「王語彼人:『二俱不是。卿父已死,以檀膩羈與汝作公。』  「檀膩羈曰:『眾債逼我,我甚惶怖,趒牆逃走,偶墮其上,實非所樂。』  「王問言曰:『汝以何故,枉殺他父?』  「時織工兒復前白王:『此人狂暴,躡殺我公。』  「爾時,母人便叩頭曰:『我兒已死,聽各和解,我不用此餓婆羅門用作夫也。  「王告母人:『汝舍酤酒,眾客猥多,何以臥兒置於坐處,覆令不現?汝今二人  「跪白王言:『債主逼我,加復飢渴,彼乞少酒,上床飲之,不意被下有臥小兒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賢愚因緣經卷第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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