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9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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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一切位與生相違,是故不說。 流果,捨前前劣,得後後勝,非由生故;捨勝得劣,後邪方便乃有斯義。最後三根, 知亦爾。若諸受根勝劣得捨,隨其所應亦爾。此約異熟果,故有差別。若諸善根約等 得勝諸根;或捨勝諸根,得劣諸根;或捨勝諸根,得勝諸根。意根、命根勝劣得捨當 具諸根,得具諸根;或捨具諸根,得缺諸根;或捨劣諸根,得劣諸根;或捨劣諸根,
問:從欲界沒,色界生時,捨幾根,得幾根? 答:且約色根容有而說,或捨缺諸根,得缺諸根;或捨缺諸根,得具諸根;或捨 問:若欲界沒,欲界生時,當言捨幾根,得幾根? 答:容有十一。 問:生無色界成就幾根? 答:容有十八。 問:若生色界成就幾根? 答:容有十九。 問:阿羅漢果成就幾根?
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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