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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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如《瑜伽》之攝決擇分。  觀行,故次成不思議品;最後一品決擇攝事品中深隱要義,故稱攝勝決擇品,其地位  菩薩,應依般若瑜伽勝行,方至彼岸,故次成瑜伽品;菩薩應離九不思議處,以助其  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故立次四品;觀行圓滿,極必見道,故次成現觀品;現觀位中諸  故次攝淨義品;事與義皆備,尤須曉了其中善巧,故次成善巧品;實際修時,應觀無  品、成空品、成無性品、成現觀品、成瑜伽品、成不思議品、攝勝決擇品。  百卷內容重新整理簡化成十一品,即攝事品、攝淨義品、成善巧品、成無常品、成苦  師於弘福寺翻經院譯,翌年正月十五日功畢,沙門智證等筆受。係將《瑜伽師地論》  之歷史、地理、宗教、風土人情等,為考察當時印度、西域之重要史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染淨法攝一切法盡,故初為攝事品,染淨諸法即稱事;事既已立,應顯其義,  《顯揚聖教論》,凡二十卷。唐太宗貞觀十九年(六四五年)十月一日,玄奘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題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內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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