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4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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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。此即初也。                    邊,影略互顯。  而不說滅及滅作證?  蘊」即〈勝義諦品〉「由得蘊故」也。此領解中即有七相,「以為色蘊」即初相故。  所以前後增減不同。今領解中,領品初故,說此六句。或可品初亦有六相,「曾說諸  故,其數不定:廢別論總,唯有一相;廢總論別,唯有二相;總別通論,即有三相。

                 自下第二、別顯依他。於中有二:初明所執所依是依他起;後依依他起,辨二無  若即分別所行、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,是名依他起相。  此即第二、依所執性,說相無性,如文可知。  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。  解云:永斷是集,遍知即苦,滅是滅諦,作證是道。據實蘊等通有四諦,各舉一  問:何故第二品於蘊等法說滅、滅作證,無永斷、遍知,此品即說永斷、遍知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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