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1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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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身恒與五業相應,無時暫離。  此相應,自性成淨善故;若外不相應,自性成  真實義,過世間法。世間法或自然壞,或由對治壞,離此二壞故。五、甚深義,若與  處等法,緣此生長故。三、藏義,一切虛妄法所隱覆,非凡夫、二乘所能緣故。四、  五義者:一、性義,以無二我為性,一切眾生不過此性故。二、因義,一切聖人四念  在。菩薩若憶念如來富樂,應如此知。  ,依大淨,說一向淨;依大樂,說一向樂;依大常,說一向無失;依大我,說一向自  無惡及無記,故言一向無失。一切事悉不觀外緣,皆由自心成,故名一向自在。復次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一、救濟災橫為業,由唯現盲、聾、狂等疾惱災橫能滅除故;  釋曰:此中應明法身業,而言諸佛法界者,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,轉名法界。  論曰:復次,諸佛法界恒時應見有五業:  釋曰:恒無雜穢,故言一向淨。但受妙樂,無苦無捨,故言一向樂。唯是實善,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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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故。由法身含法界五義,諸菩薩應見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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