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3 - 本緣藏_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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聞如是:           賢者迦旃延為諸比丘說法如此,比丘歡喜,則時受教。
              生經卷第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假使疾病求父母,妻子親屬及知友,欲令救護不能得,功德智慧後世明。  然後當求於父母,妻子親屬及知友,常承佛教不違命,將無不值就後世。  勿求眾安而犯惡,無承邪教為卒暴,觀察此以常興施,棄捐愛欲諸瑕穢。  勿復往至閻羅界,常當孝順供二親,積累功德為後護,因是疾得賢聖路。  常當羞慚知身時,捐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捐」,底本作「抒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捐」。  ① 「滅」,底本作「賤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佛說和利長者問事經第十八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棄軀命無所著,無得長夜在惡趣,慎莫為此遭是患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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