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7 - 本緣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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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非道,便為盜賊、水、火、王者所奪。彼七家者,即是其義,是故說家產非常也。  水皆涌沸,猶如鑊湯。龍王驚懼,即遣龍女出金還歸,報謝使還。  知不?」  盡入龍宮,聞卿三人自相謂言:『家業財寶以法獲致,不濫人物。』以何為證,可得  不枉濫人,終不為水、火、盜賊、王法所奪。」  於地,還至龍宮。時三居士自相謂言:「我等三家資財無數,庫藏充滿,以法獲致,  中雜物盡沒入於地,還彼龍庫。不但一家,左右七家財物亦復盡沒於地。  見。」將詣內舘,召諸五親,「此人遠送斯金與我。」五親飲食歡娛,藏金庫內,庫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順法財者,以理成辦,終不為水、火、盜賊所見侵欺;非義財者,枉濫人物,得  時三居士各出十斤,分為六段,將諸人民及七家亡失財主往至龍泉,以金投泉,  國人聞之,謂為誇談,言與行違,普共聚集,詣彼三家,問居士曰:「七家財寶  聲聞外布,徹彼三居士,復聞龍王與梵志金,至石室城,使七豪貴人庫藏盡沒入
              出曜經卷第八  欲見諸真,樂聽講法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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