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8 - 本緣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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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益,復至眾為?』以不至眾,便不見聖;以不見聖,便不聞法;以不聞法,便墜凡  望,離師離眾,不至究竟。』其人心悔,誓不至眾,『吾所好樂者,眾人譏論,於我  也。  以不見聖,便不聞法;以不聞法,便墜墮凡夫,趣三惡道。是謂斯人於賢聖律第二闕  誓不至眾,『吾所好樂,眾人見訶,於我無益,復至眾為?』以不至眾,便不見聖;  賢聖律第一闕也。  ,便不見聖;以不見聖,便不聞法;以不聞法,便墜墮凡夫,趣三惡道。是謂斯人於  其人心悔,誓不至眾,『吾所好樂者,眾人見訶,於我無益,復至眾為?』以不至眾  五?於是其人樂以家里談論,若至眾中,便聞師教:『夫人執行,應當賢聖默然。』  聽受,樂聞講法。如契經所說:「若有人著俗樂,家無所之,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復次,斯人知親遠行,心常愛敬,行至眾中,便聞師教:『遠遊妨學,知親企  「復次,斯人意所愛欲者,常在目前,會至眾中聞諸法師說其滓穢,其人心悔,  欲見諸真者,若有信心堅固,往見賢聖,造諸精舍、塔寺,禮覲高德法師,問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捨慳垢,此之謂信。  出曜經卷第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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