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5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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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,謂見、修所斷、非所斷義。  四中六及餘六;餘二非所斷。此中,有色諸根,見、修所斷為義;無色諸根,三種為  為義。一,無學,以三種為義。  一,通三種,非學非無學為義。一,學、非學非無學,以三種為義。二,學,以三種  善、無記為義。  義。一,善、不善,善、不善、無記為義。五,無記,無記為義。二,無記,善、不

                     答:除諸善根,所有六根義。  問:幾根顛倒義?  答:除諸善根,以諸善根於義清淨捨所顯故。  問:幾根於義雜染捨所顯?  答:十四,一分見所斷,一分修所斷。十二,一分修所斷,一分非所斷,謂即十  問:幾見所斷,見所斷為義?如是等。  答:九,學、無學、非學非無學,以三種為義。七,非學非無學,即以此為義。  問:幾學,學為義?如是等。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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