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9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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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後有,應知。  煩惱所依緣事,隨順煩惱所作,應知;第三過,謂由煩惱所作,應知;第四過,謂牽  ;三、發起惡行過;四、因攝受過。此中初過,謂諸纏現行所作,應知;第二過,謂  處,煩惱於中能起四種過,是處名有漏。何等為四?一、不寂靜過;二、內外變異過  三?一、損減細;二、種類細;三、心自在轉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答:瞋多分自在轉義故,一切少分是有諍。  問:何義幾種是有諍?  答:從因已生、正生、可生義故,一切是有為。  問:何義幾種是有為?  答:麤重隨逐故,與諸煩惱互依生義故,一切少分是有漏。復有餘有漏義,謂若  問:何義幾種是有漏?  答:更相觸對各據處所及麤義故,一少分是有對。言麤義者,離三種細。何者為  問:何義幾種是有對?  答:眼所行義故,一少分是有見。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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