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6 - 唯識藏_11
P. 126

三、受用執取事;四、受用雜染事;五、彼所依遍行法事。所受用者,謂色薀。五種  於此,是第三品心,應知。  極修心。斷究竟故,名極解脫心。翻彼二種,名不修心、不解脫心。始從定心,乃至  故,其心寂靜。能得根本靜慮作意故,名定心。未得彼故,名不定心。道究竟故,名  其心掉動;或正安故,心不掉動;或時未斷沉、掉蓋故,於二分中俱不寂靜;或斷彼  沉、睡眠之所纏覆;或時為斷彼故,復策心安置於勝淨境;或時復於彼境不正安故,  纏故。第二品心者,謂或時繫心內靜;或時失念,馳散五欲;或時攝令靜故,復為惛  淨心。  、已發趣而未得三摩地心;三、已得三摩地心。此復二種:一、不清淨心;二、極清  。」如是有瞋離瞋,有癡離癡,乃至廣說。此中有三品心:一、未發趣三摩地心;二

                   數者,由五種事總攝一切流轉事故。何等五事?一、所受用事;二、能受用事;  第一品心者,謂或時起染汙心,由貪等纏所纏故;或時起善、無記心,遠離貪等  雜染清淨差別者,如經中說:「有貪心,如實知有貪心;離貪心,如實知離貪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   121   122   123   124   125   126   127   128   129   130   1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