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4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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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此解通明能知自他。  修十地為行,得佛為住,圓智能通達此自因果事。遍知一切世,明能通達眾生三世事  境,故能遍知三世。真如為體,故名實體。由體實智圓,故無忘失。復次,佛在因位  皆應時得益,故所作無虛。迷是無明,無明即習氣體,由習氣盡故,利益不虛。  益,無空過者。亦無一眾生得道時未至,預往其所,待時至,方為說法。凡有所作,  以此大悲,能攝大眾。

              論曰:日夜六時觀,一切眾生界,與大悲相應,利樂意我禮。  釋曰:此偈明無忘失。已受生及未受生為行,正受生為住。眾生三世事皆是圓智  論曰:於一切行住,無非圓智事,遍知一切世,實體我頂禮。  釋曰:十方無量眾生於一剎那中應得利益,如來以大悲力,於一剎那中悉令得利  論曰:於利益他事,尊不過待時,所作恒無虛,無迷我頂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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