係依《攝大乘論本》品目,逐文釋意,闡明十相殊勝殊勝語之意趣。十卷內容如下: 奘大師於北闕弘法院譯,翌年六月十七日,於慈恩寺譯畢,沙門大乘巍等筆受。內容
卷八:增上戒學分第七、增上心學分第八、增上慧學分第九之一。 卷七:彼入因果分第五、彼修差別分第六。 卷六:入所知相分第四。 卷五:所知相分第三之二。 卷四:所知相分第三之一。 卷三:所知依分第二之三。 卷二:所知依分第二之二。 卷一:摠標綱要分第一、所知依分第二之一。 《攝大乘論釋》,凡十卷十一品。唐貞觀二十二年(六四八年)十二月八日,玄
攝大乘論釋題解
四、內
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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