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0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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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門。今此文中,數得三十八門:前三十門唯明煩惱法門差別,後之八門通取煩惱  事」者,所愛之境。「領受事」者,領受樂受事也。  攝藏。

                 第六、解煩惱。若依《對法》,有二十五門;若依《瑜伽  「復次,於五種事能和合」至「即於彼中,我當廣說」。  第五、解可喜等。於中,初解可欣等,後解可欲等。前中,二番解釋。云「境界  「復次,可欣、可樂」至「可染著者,貪處所故」。  第四、解藏等,有十五句。「執我名藏」者,執我之心能藏於境,或復為境之所  「復次,一切愚夫」至「遍於一切不能捨離」。  第三、解死,有八句。「餘心處在」者,壽、煖二種,上下俱捨,餘有心處所立。  「復次,殞者」至「或復經於二、三七日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‧ 決擇》中文,但有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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