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作意:令心警覺發悟為性,任持攀緣為業。 一、觸:是根、境、識三種和合,分別為性,與受、想等所依為業。 【講】 初遍行觸等,次別境謂欲,勝解念定慧,所緣事不同。 若是受的話,苦受、樂受、捨受,都相應的。 心 【講】 此心所遍行,別境善煩惱,隨煩惱不定,皆三受相應。
唯識三十頌講話
所
以上五十一個心所,均各有其體性與業用。遍行心所有五: 第六識與六位心所,是完全相應的。仔細區分,共有五十一個。就是:
六、不定 五、隨煩惱 四、根本煩惱 三、善 二、別境 一、遍行
二十 十一
四 六 五 五
五十一個
3
3
3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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