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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作意:令心警覺發悟為性,任持攀緣為業。  一、觸:是根、境、識三種和合,分別為性,與受、想等所依為業。  【講】  初遍行觸等,次別境謂欲,勝解念定慧,所緣事不同。  若是受的話,苦受、樂受、捨受,都相應的。  心  【講】  此心所遍行,別境善煩惱,隨煩惱不定,皆三受相應。
              唯識三十頌講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五十一個心所,均各有其體性與業用。遍行心所有五:             第六識與六位心所,是完全相應的。仔細區分,共有五十一個。就是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、不定  五、隨煩惱  四、根本煩惱  三、善  二、別境  一、遍行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十      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    六       五   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十一個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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