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者,自當數覲。」即共離別,各還所在。 難有。全放 出曜經卷第十七 善宿積行不息,後得成佛於樹王下,復說斯偈: 萬民稱慶,國界清泰,共行十善,不修惡業。 終不畏死徑,如船截流渡。 作福不作惡,皆由宿行法, 出曜經卷第十七 ① 「放」,底本作「於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放」。 ① 九十九王,我捨此位,願王統領,以法治化。我領鬼眾還歸 6 9 9 窼 6 6 窟,若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