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 - 唯識藏_07
P. 24

;五、苦辛良藥;六、非串習善。前四應遠離,後二應修習。  發起故。  。散亂煩惱過失復有二種,謂說時散亂、說已散亂。迷惑者,謂顛倒。  損惱過失、散亂過失、迷惑過失。由如是等諸過失故,不能恭敬殷重聽法,廣說如經  為命者;七、入證者;八、尋思者;九、勤苦者;十、棄身者。  十眾?一、傍生;二、母邑;三、受用欲者;四、求所作者;五、出家者;六、多聞  ;四、友;五、戒;六、聞;七、梵行;八、慧;九、法;十、生天。何等名為有情  三者、有人住無漏靜慮。初名下士,次名中士,後名上士。  中士,後名上士。

                   復次,非所愛法略有六種:一、怨敵;二、疾病;三、不可愛境;四、生等諸苦  復次,煩惱發業略有三種:一、相應發;二、親生發;三、增上發。引餘煩惱而  復次,聽聞正法者略有六種煩惱過失,謂憍慢過失、不欲過失、不信過失、身心  復次,有十種有情眾,於十種法愛樂喜悅。何等十法?一、壽;二、色;三、財  又依住修差別建立三人:一者、有人住染汙靜慮;二者、有人住世間清淨靜慮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   19   20   21   22   23   24   25   26   27   28   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