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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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、覆弊。「謂為斷彼,生起樂欲」等者,由發勤精進故,雖數起惑,而名不犯,  ,即當病隨行心。自不犯不受,明初地已上不犯,如已得四不壞淨苾芻。  犯」者,即是障隨行心。喜樂談論等分,或可六心所不攝。「無違犯,謂心狂亂」者  他財盛,此則應為。如令財盛,法盛亦爾」。廣說如彼。  不引法衰,此則應為;若引法衰,此不應為。如令財盛,法盛亦爾。又作自法盛,令  菩薩作自法衰,令他財盛,此不應為。如令財盛,法盛亦爾。作自財衰,令他財盛,  戒中勤修習時,當觀察六處攝行,所謂自、他、財衰、財盛、法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名利無足,障自布施。測云:言「有其大欲」等者,即當〈決擇〉六心中  「若諸菩薩」至「數起現行」。  今此中云「不恭敬」,當彼輕蔑心。「懶惰、懈怠」者,即俱行心。「誤失念而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② 底本無「法衰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① 「雖復」,底本作「進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雖復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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