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7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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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論相:一、聞得;二、持得;三、誦得;四、思得;五、通得。菩薩先於論有聞, 論者,為除他疾;知巧論者,為令他解。知論相者,謂知此五論,得有五因,是菩薩 修及為他說;知因論者,為申己義及屈他義;知聲論者,為自善音,令他信受;知醫 巧明。知此五論,是謂知法。知法業者,謂知自利利他,以此為業。知內論者,為自 菩薩不退;三、極成,謂八地已上菩薩不退。 迴,即得退故。差別有三種:一、未成,謂信行地菩薩不退;二、成,謂初地至七地 者不退,退者可羞恥故;有勇者不退,退者非猛健故。自性,謂欲樂大菩提,欲樂若 不退;二、恒大精進不退;三、生死苦惱不退。依止有二種:一、慚;二、勇。有慚
釋曰:知法者,謂知五明處:一、內明;二、因明;三、聲明;四、醫明;五、 已說菩薩不退,次說菩薩知法。偈曰: 釋曰:此二偈顯示不退品類、依止、自性、差別。彼品類有三種:一、聞法無厭
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 得果及二門,成生亦住法。 知法知法業,知相知無盡, 欲樂大菩提,是說不退性,未成成極成,差別諸地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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