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1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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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中道義,乃依境、行、果之次第鋪陳。  、修證無上,異於二乘,更殊勝於二乘。  又以前四為主,後六乃隨順前四而說。無上乘即是大乘,大乘以正行無上、所緣無上  分位,則是依菩提分法所建立之修道階位,計有十八種不同。  其後九種為所顯真實,乃初根本真實之所顯示故。修對治,即修三十七菩提分法。修  又以三性為根本真實,依此觀察一切法,歸結出十種真實。於中,三性為能顯真實,  菩提分法等。後以煩惱障、所知障統攝一切障,明二障斷時,眾障皆除。  相。第二品係詳述三乘修道之種種障礙,包括障礙證果,障礙出離生死及修學三十七  六識所變現,若知其中非有非無,即證圓成實。圓成實離有離無,離一離異,無相為  實相。其以虛妄分別為核心,明遍計執依妄分別起,妄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中,卷上是所觀之境,卷中是所修之行,卷下是所證之果,故知本論所揭示之  卷下二品,即辯得果品、辯無上乘品。其所證果,略說有五,廣說有十。其中,  卷中三品,即辯真實品、辯修對治品、辯修分位品。真實乃指諸法實相。其中,  卷上二品,即辯相品、辯障品。初品所辯之相,乃遍計所執相、依他起相、圓成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題解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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