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0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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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故。」準此,《瑜伽》依三常義、二種樂義。由此常、樂二種義別,故作此言,二 非樂?答:由勝義樂當言是樂,非由受樂說名為樂。何以故?一切煩惱及所生苦皆超 故,當言是常?答:清淨真如之所顯故,非緣生故,無生滅故。問:當言是樂,當言 依《瑜伽》,有三義故,說之為常;有二義故,名之為樂。故八十云:「問:何因緣 惱所依苦身;不同有餘,唯離煩惱。 下品高下勝劣:此是如來,是聲聞等。」廣說如彼。 涅槃無有上中下品差別,故《瑜伽論》第八十云:「非此無餘涅槃界中可得安立上中 故,說有差別。如來法身有差別故,無量功德最勝差別。」若依《瑜伽》,三乘無餘 五卷中說云:「善男子!由解脫身故,說一切聲聞、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;由法身 故,名法身。於中,法身唯如來
依此涅槃二種異說,所謂常、樂:以離惑故,說之為常;離苦故,說之為樂。若 一切義成等者,義謂義利,謂於無餘涅槃真如體上,一切無為功德義成,遠離煩 於中解脫等無差者,顯涅槃果等無差別。於一真如有二身義:一、解脫身,謂依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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