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7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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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於眾生如一子想,豈許弟子而食子肉,復自食子肉耶?  法實相,餘皆魔事。」則煩惱、爾炎、現行、種習悉已斷故,種智圓明,無緣悲心,  情識,是四俱無。  食血肉,是故且言「不食段食」,於義四種悉應斷故。下言「法身非雜食」者,謂超  為食。段食唯於欲界有用,觸、意思食雖遍三界,而依識轉,隨識有無。此對有情飲  謂有漏識,由段、觸、思勢力增長,能為食事。此四能持有情身命,令不壞斷,故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一行偈於上諸因緣中,略頌其三也。  悉曾為親屬,眾穢所成長,恐怖諸含生,是故不應食。  爾時,世尊重說頌言:  三乘聖人皆以法喜禪悅為食也。「如來法身無雜食」者,如《智論》云:「除諸  「大慧!聲聞、緣覺及諸菩薩」至「作是說者,無有是處」。
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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