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,以斷貪愛。 謂聽食肉。
背正解者,由無慈慧,虧利自他,及違聖人護生儀表。 食肉背解脫,及違聖表相,令眾生生怖,是故不應食。 言凡食淨食,尚如服藥想,如食子肉想,何況食肉?是故比丘少欲知足,而行乞 「如貪障解脫,肉等亦復然」至「知量而行乞」。 佛先所說見、聞、疑殺不許食者,已是悉斷,然惡習愚夫不知教意,妄起分別, 先說見聞疑,已斷一切肉,以其惡習故,愚者妄分別。 《象脅》、《大雲》、《涅槃》、《央掘摩》皆經名也。 「食已無慚愧,生生常顛狂」至「我皆制斷肉」。
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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