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7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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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因,不取識體從種子生義為分別因。  相貌,此屬分別性,色等相貌離識無別體。今言依他性為分別因,取依他變異義為分  ,即是分別緣緣。依他性有兩義:若談識體從種子生,自屬依他性;若談變異為色等  於因,故成依他,非餘二性。  、識識熏習、見識熏習;三、煩惱熏習、業熏習、果報熏習。從此三種種子生,繫屬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是所分別,故成分別。       釋曰:識以能分別為性,能分別必從所分別生。依他性即是所分別,為分別生因  論曰:復有何義,此成分別?此依他性為分別因,  釋曰:此下正釋三種別義。熏習有三種:一、名言熏習、識熏習;二、色識熏習  論曰:何者別義,說名依他?從熏習種子生繫屬他故。  釋曰:有別道理,此依他性成分別性。真實性亦爾。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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