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中道,後用勝道。 於大常,由破此障故,得大常果。等言,通舉諸定。
釋曰:本識相續中,有煩惱、業、報三品染濁種子,說名習氣,能障四德。由此 論曰:於本識中拔出一切麤重障故。 釋曰:如世間欲破木,先用細楔,後用麤楔。觀行人破煩惱亦爾,先用劣道,次 論曰:如以楔出楔方便故, 釋曰:無分別智緣一切有為、無為等諸法真如,通為一境,此智與境無復分別。 論曰:對治差別者,由緣一切法為通境智慧, 釋曰:五百定名種種,皆是四定品類,悉為四定所攝。 論曰:攝種種三摩提品類故。
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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