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。但以論主未悔無間,未續善根,故名邪定。 ;六、廣說地等。 「應知」已下,第二、解相攝等,等取相應也。 「應知此中」至「他性相應」。 長行釋中,初、解聚門。泰師等云:今依大乘,若悔無間及續善根後,非邪定聚 「有九法聚」至「非無學法」。 次有一頌,列其六門:一、聚;二、相攝;三、成就等;四、自性等;五、因等 「復次,嗢柁南」至「廣說地等」。 相續有四,謂自、他、根、境。前二是假,後二是實。 「云何建立相續」至「無過此辯」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一百 3 1 1 1 1 6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