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曰:由重法輕財等,便於財法二皆無慳。悲愍有情,然為他說法,或施財譽等。 論曰:「九、顯了障」至「為他顯了故」。 述曰:謂由己身,信解人法,自能簡擇,便能無怖。名與彼同,所望義別也。 論曰:「八、信解障」至「有怖畏故」。 述曰:先心向餘,今者迴向無上菩提 論曰:「七、轉變障」至「轉變相故」。 述曰:即是修道能除障也。令障斷滅,或能分離,故名「分離」。 論曰:「六、分離障」至「離繫故」。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 ① 「菩提」,疑衍。 ① 菩提之心,故心轉變。 2 2 2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