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前說,不可以此為十一障判上文也。 。今此明上之障總有十一,故不同舊。又此雖攝為十一障,然為段分,不過五段,已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 述曰:此最後頌,攝前諸障為二故也。然舊論文但有十數,此略攝障,十外別明 論曰:十一、攝障,謂略二障。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 ① 「淨」字下,卍續本有冠注「此下誤脫難讀」。 2 4 4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