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知。 之義,所以長行先釋。以真實義,外人有疑,根本之義,非外所諍,故不論也。
述曰:三性是總,初性是別,第五轉攝,故論言「中」。此一「許」字貫通三性 論曰:「即於如是」至「相常非有」。 述曰:上一句簡不極成,故初言「許」,總標三性;下之三句,一一別屬,如文 論:「頌曰:許於三自性」至「一有無真實」。 述曰:此問真實之義,生下頌文。然本頌中唯解真實之義,所以今問;不解根本 論曰:「於此所說」至「為真實」。 然未釋真實之義,乃釋於此,故次論云: 述曰:此釋根本義,依此立餘故。 論曰:依此建立餘真實故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2
5
5
0
0